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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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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擴建廠房及設備資本支出案(補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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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
1.契約種類:租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3/9/18~113/9/18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泉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次契約內容: 遠東生物科技農科廠裝修工程 (2)工程契約總金額: 新台幣6,200萬元(未稅) (3)契約起訖日期: 預計於民國114年第一季取得使用執照核准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本公司營運規模成長有擴廠之需求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已於民國113年6月28日通過擴建廠房及設 備資本支出案, 並授權董事長於額度新台幣8,000萬元 內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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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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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
1.事實發生日:113/08/05 2.公司名稱: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8/0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8/13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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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告本公司訂定112年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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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7/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7,8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 及股票股利新台幣13,9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 發行新股1,390,0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13 5.最後過戶日:113/08/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9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7月12日申報生效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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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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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
1.股東會日期:113/06/21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 (3)本公司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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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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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郭登富 (2)獨立董事:蕭玉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1)獨立董事:郭登富 亞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蕭玉娟 福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八方雲集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3年6月21日之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獨立董事 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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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生技北醫 發表長新冠解方 |
摘錄經濟A 16 |
2024-05-30 |
許多民眾飽受「長新冠」困擾,為此,遠東生技與台北醫學大學、萬芳醫院產學合作,昨(29)日發表臨床試驗結果,顯示遠東生技專利藍色微藻蛋白製作的錠劑,可有效緩解新冠病毒感染病徵、改善長新冠症狀影響。
微藻權威、遠東生技總經理闕鴻達,是專利藍色微藻抽出蛋白抗病毒特性的發現者,他表示,這項成分經過實證可以對抗八大病毒對健康的威脅。
遠東生技2021年9月起陸續與台北醫學大學及萬芳醫院合作人體臨床試驗。萬芳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陳甫綸針對最新試驗結果表示滿意,他說明,總計58位受試者,確診病患經追蹤觀察28天、已痊癒者則再追蹤觀察14天,相較於對照組,發燒時間縮短、體溫更快回復正常轉為陰性,有效緩解不適感,長新冠症狀也明顯降低,因此生活品質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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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經法院拍賣競標取得不動產及設備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3-06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屏東縣長治鄉農科段241地號及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3/3/6~113/3/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總面積:4,927.3坪(約16,288.28平方公尺) 建物面積:1,150坪(約3,808.18平方公尺)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投標須知內繳款方式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由屏東地方法院公告以投標方式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行情且不低於拍賣最低價參與投標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集團整體營運考量,用以供日後本公司或子公司進行製造生產及辦公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2月2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參與法院拍賣競標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於總 價款新台幣65,000,000元內參與本次拍賣競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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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辦理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3-12-27 |
1.事實發生日:112/12/2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72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120 5.計息方式: 年利率以2.0%計息,並依照未來中央銀行利率政策做相同幅度調整。 6.還款之: (1)條件: 可資金貸與之到期日或提前清償。 (2)日期: 於董事會決議通過起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2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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